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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要求及流程介绍

发布时间: 2024-06-14 14:38 更新时间: 2024-06-14 14:38

一、办理要求


  1. 运营主体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

  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要求,有完备的技术资料。

  3. 配备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他们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包括运营主体的相关文件、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详细信息、操作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应的受理机构,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材料审核:受理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4. 实地考察:可能会对运营场所、设备状况等进行实地查看,以核实实际情况。

  5. 技术检验: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专业的技术检验和评估,确保其性能良好。

  6. 综合评定:综合各方面的审核、考察和检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定。

  7. 颁发证书:如果评定合格,将向运营主体颁发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8. 后续跟踪:对获得证书的运营主体进行后续的跟踪监督,确保其持续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运营主体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同时,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以保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的安全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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