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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企业运营合格证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1-11 10:55 更新时间: 2025-01-31 07:29

通用航空企业运营合格证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主体应为法人单位,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 企业应当具备两名以上航空人员,并且具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

  3. 企业应当拥有两架以上民用航空器,且航空器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

  4. 企业应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完成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主管飞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还应当在Zui近六年内具有累计三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6. 企业应具备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

  7. 企业应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测合格的作业设施、设备。

  8. 企业应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9. 企业应满足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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