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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 江省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要求及流程介绍

发布:2024-06-12 12:05,更新:2024-11-23 07:29

在黑龙江省,办理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注意以下内容:


一、办理要求


  1. 企业资质:企业需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涵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业务。

  2. 人员配备:拥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的操作人员,他们需熟练掌握无人机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同时需配备具备运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3. 安全管理:构建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飞行安全规则、应急处置预案、设备维护制度等,切实保障运营安全。

  4. 设备条件:所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需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技术标准,性能稳定可靠,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设备。


二、办理流程


  1. 材料准备: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副本、人员资质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材料。

  2. 申请递交: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受理机构。

  3. 材料审核:受理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查验企业是否满足办理要求。

  4. 实地考察(如有必要):可能会对企业的实际场地、设备状况等进行实地考察。

  5.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企业的运营能力、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审。

  6. 审批发证:经过评审通过后,进行审批并颁发黑龙江省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企业应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积极配合审核与考察工作,以顺利获取运营合格证,从而合法合规地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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