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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要求及流程介绍

发布:2024-06-12 12:02,更新:2024-09-27 07:00

在辽宁省,办理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了解以下方面:


一、办理要求


  1. 企业资质:企业应是合法注册成立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相关业务。

  2. 人员配备:需拥有具备相应资格和技能的操作人员,他们应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熟悉无人机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同时要有负责运营管理的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飞行安全保障措施、事故应急预案、设备维护制度等,确保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4. 设施设备:具有满足运营需求的场地和存放设施,所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需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技术标准,性能良好且安全可靠。


二、办理流程


  1. 材料准备: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副本、人员资质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场地设施证明、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 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规定的受理机构。

  3. 材料审查:受理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企业是否满足办理要求。

  4. 现场核验(如有需要):可能会对企业的场地、设备等进行现场核验。

  5.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企业的运营能力、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审。

  6. 审批发证:经过评审通过后,进行审批并颁发辽宁省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在办理过程中,企业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极配合审查和核验工作,以顺利获得运营合格证,依规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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